《杜鹃二首》是宋代陈著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催归亦是大饶唇,
自不能归底劝人。
行止在人终莫劝,
只应劝得合归春。
诗意:
这两首诗以杜鹃鸟为主题,描述了杜鹃鸟催促迁徙归巢的情景。诗人通过杜鹃鸟的行为,借喻人生的归宿和劝人顺从自然规律的哲理。
赏析:
这首诗以杜鹃鸟的催促迁徙归巢为象征,寓意人生的归宿。诗中的"催归亦是大饶唇"表明杜鹃鸟的鸣叫声是一种催促归巢的表现,也暗喻诗人的心声。"自不能归底劝人"意味着诗人自己也无法劝说杜鹃鸟停下归巢的行动,形成了一种无奈的情绪。"行止在人终莫劝"提醒人们在面对命运安排时,他人的劝诱也无法左右,只能由自己决定。最后两句"只应劝得合归春"表达了诗人的观点,认为人应该顺从自然规律,追求与春天相适应的归宿。
这首诗通过杜鹃鸟的形象,抒发了诗人对于命运和人生归宿的思考。诗中蕴含的哲理是,人类应当顺应自然规律,遵循内心的真实感受,追求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诗词简洁而深刻,通过细腻的描写和象征性的意象,传达了作者对于人生与自然关系的思考和感悟,引发人们对生命意义和归宿的思考。
dù juān èr shǒu
杜鹃二首
cuī guī yì shì dà ráo chún, zì bù néng guī dǐ quàn rén.
催归亦是大饶唇,自不能归底劝人。
xíng zhǐ zài rén zhōng mò quàn, zhǐ yīng quàn dé hé guī chūn.
行止在人终莫劝,只应劝得合归春。
(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谦之,一字子微,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宝祐四年(一二五六)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一二六○),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