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素律公帖赞》是宋代岳珂所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表达了对已故的素律公(即苏轼)的怀念之情,赞美了他在草书和行书方面的卓越才能,并思考了艺术的升华与初衷的关系。
这首诗词的译文如下:
噫,怀念素律公,他擅长草书。杂真行,世间无出其右者。他的艺术达到了巅峰,超越了常人。为何不反观自己,回到最初的状态呢?
这首诗词的诗意表达了对素律公的深深怀念之情。素律公是指苏轼,他是北宋时期的一位杰出文人。诗人岳珂在这首诗中赞美了苏轼在草书和行书方面的才华,将其称为世间无与伦比的人物。他认为苏轼的艺术造诣达到了非凡的境界,超越了常人的能力。然而,诗人在最后两句表达了一种思考和反思的情感。他呼唤读者不仅要欣赏苏轼的艺术成就,还要反观自己,思考自己最初追求艺术的初衷和状态。这种思考可以被解读为对艺术人生的思索,以及对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保持初心的重要性的思考。
这首诗词通过对苏轼的赞美和自省,传达了一种对艺术家的敬意和对艺术追求的思考。它提醒人们不仅要欣赏艺术家的杰出才能,还要思考自己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是否保持了最初的初心。这种思考不仅适用于艺术领域,也可以延伸到人生的其他方面。它鼓励人们在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时刻保持对自我和内心的反观,不断追寻最初的梦想和初衷。
yì sù lǜ gōng tiē zàn
忆素律公帖赞
yī huái sù, shàn cǎo shū.
噫怀素,善草书。
zá zhēn xíng, shì suǒ wú.
杂真行,世所无。
miào zhī zhēn, lǐ bù shū.
妙之臻,理不殊。
hé fǎn guān, tóng qí chū.
盍反观,同其初。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