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野人庐》是苏辙的一首诗词,描述了野人庐的景色和野人的生活。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野人三四家,
In the wild, there are three or four households,
桑麻足生意。
Engaged in sericulture and hemp production with great success.
试与叩柴荆,
They try to gather firewood and collect brambles,
言辞应有味。
Their words are full of flavor.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描绘了野人庐的场景和居民的生活。野人庐是指居住在偏远山野的人们,他们靠种桑麻为生,生活质朴而自给自足。诗中的“野人三四家”表明这里只有几户人家,人口稀少,与繁华的城市形成鲜明的对比。
诗中提到的桑麻是指桑树和麻的种植。桑树是养蚕的重要食物来源,而麻则是用来制作布料。诗人用“桑麻足生意”来形容野人们的生活富足,说明他们通过种植桑麻而获得丰收,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诗的后两句提到了野人们的日常生活。他们试着去采集柴火和荆棘,这显示了他们过着勤劳朴实的生活。而“言辞应有味”则暗示了野人们的智慧和幽默感,他们的对话充满了生活的趣味和智慧。
整首诗词通过简洁的语言描绘了野人庐的景色和野人们的生活状况。诗人以一种欣赏和赞美的态度,描述了他们勤劳、纯朴、智慧的生活。这首诗词展现了宋代社会中农村人民的生活状态,以及诗人对他们朴素生活的羡慕和钦佩之情。
hé wén yǔ kě yáng zhōu yuán tíng sān shí yǒng yě rén lú
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野人庐
yě rén sān sì jiā, sāng má zú shēng yì.
野人三四家,桑麻足生意。
shì yǔ kòu chái jīng, yán cí yīng yǒu wèi.
试与叩柴荆,言辞应有味。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老去在家同出家,《楞伽》四卷即生涯。粗诗怪我心犹壮,细字怜君眼未花。霜落初惊衾簟冷,酒酣犹喜笑言哗。归心知有三秋恨,莫学匆匆下坂车。门前溪水似渔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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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如山下藤,脆若溪上苇。春风一张王,秋霜死则已。胡为南涧中,辛勤种柏子。上枝挠云霓,下根绞石齿。伐之为梁栋,岁月良晚矣。白首阅时人,君看柱下史。
故园今何有,犹有百竿竹。春雷起新萌,不放牛羊触。虽无朱栏拥,不见红尘辱。清风时一过,交戛响鸣玉。渊明避纷乱,归嗅东篱菊。嗟我独何为,弃此北窗绿。
盛衰日相寻,循环何曾歇。攀条揽柔荑,回首惊脱叶。绿槐阴最厚,零落今存荚。千林一枯槁,平地三尺雪。草木何足道,盈虚视新月。微阳起泉下,生意未应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