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乔逸人》是唐代罗隐的一首诗。这首诗以写信给朋友的形式,表达了作者与朋友乔逸人分别后的感叹和思念之情。
诗词的中文译文大致是:从南方经过湘江和浦城,北去扬州,分别后,我几度乘坐风帆畅游。春天的酒宴在哪个家庭禁止了烂漫的气氛,野花最浓郁的地方在哪里停留。我想倚着一尺的素布,看鸿鸟懒洋洋地飞翔,还没有决定雕梁上的海燕是不是愁心如焚。这次旅行的长短,需要根据我的手掌来决定,但我愿多给你预占一年的秋天。
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友人的思念之情和对旅途的回忆。作者以湘江、浦城、扬州为背景,写出了在旅途中的离别和游历,以及对春天和野花的向往。诗中的尺素、鸿鸟、海燕等形象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表达了作者对美好事物的追求与留恋。
整首诗用字简练,意境清新,情感真切。通过描写自然景物和表达内心感受,诗人抒发了自己的情感和思绪,让读者感受到他对友人的思念和对美好事物的向往。这首诗展现了唐代诗人高超的写作技巧和深厚的情感。
南经湘浦北扬州,别后风帆几度游。春酒谁家禁烂漫,野花何处最淹留。欲凭尺素边鸿懒,未定雕梁海燕愁。长短此行须入手,更饶君占一年秋。
罗隐(833-909),字昭谏,新城(今浙江富阳市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