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刘司法亦和予摩字诗因次韵寄之》是宋代黄庭坚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袁州司法多兼局,
日暮归来印几窠。
诗罢春风荣草木,
书成快剑斩蛟鼍。
遥知吏隐清如此,
应问卿曹果是何。
颇忆病余居士否,
在家无意饮萝摩。
诗意:
这首诗词是黄庭坚写给袁州刘司法的回信。诗中黄庭坚表达了对刘司法的问候和思念,并借此机会表达了自己对官场生活和文学创作的感慨。他提到自己的诗罢之后,春风使得草木蓬勃生长,而书写完成后,则感到如同手握快剑斩杀巨龙。他远远地了解到刘司法隐居清雅的生活方式,心生疑惑,想询问他在官场上的体验。最后,黄庭坚回忆起了自己曾经生病时的居士生活,表示如今虽然在家中,但并不意味着追求名利,而是专注于自我修养。
赏析:
黄庭坚以简约的语言表达了自己对官场生活和文学创作的感受。他用日暮归来印几窠的描写,展现了官员忙碌而辛劳的生活。诗中的春风和草木的昌盛,以及剑斩蛟鼍的形象,表达了黄庭坚在文学创作中的自豪和满足感。他对刘司法的称赞和好奇,体现了对清廉官员的敬重和向往。最后,黄庭坚通过回忆自己病中的居士生活,表达了追求内心宁静与修养的态度。整首诗词虽然篇幅不长,但通过简洁而精准的语言,展现了黄庭坚对官场和生活的深入思考,并表达了他追求自我独立和内心自由的情感。
袁州司法多兼局,日暮归来印几窠。诗罢春风荣草木,书成快剑斩蛟鼍。遥知吏隐清如此,应问卿曹果是何。颇忆病余居士否,在家无意饮萝摩。
黄庭坚 (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