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南签判向和卿用予六言见惠次韵奉酬四首》是宋代文学家黄庭坚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荆南签判向和卿
用予六言见惠次
韵奉酬四首
仕宦初不因人,
富贵方来逼身。
要是出群拔萃,
乃成威凤祥麟。
诗意:
这首诗词是黄庭坚致赠给向和卿的作品。诗人表达了自己初入仕途时并非依靠他人的支持,而是靠自己的才能和努力逐渐获得了荣华富贵的境地。他强调了自己的才华使他从众人中脱颖而出,最终成就了威严的凤凰和吉祥的麒麟。
赏析:
这首诗词以自述的方式展示了黄庭坚的个人经历和成就感。诗人通过描述自己初入仕途时不依赖他人的奋斗,以及后来通过个人才能和努力获得富贵的情景,表达了自己的自豪和自信。
诗中的“仕宦初不因人”意味着黄庭坚在官场上没有依靠他人的帮助,而是凭借自身的才能和努力逐渐取得了成功。他所描述的“富贵方来逼身”则表达了他在官场上的晋升和荣耀。
接着,诗人将自己的成就与神话中的神鸟凤凰和祥瑞的麒麟相比拟。他通过“出群拔萃”来形容自己从众人中脱颖而出,最终成就了威严的凤凰和吉祥的麒麟。这种比喻不仅彰显了黄庭坚的自豪感,也表达了他对自己所取得成就的庆贺和自信。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展现了黄庭坚在仕途上的奋斗和成就,以及他对自身才能的自豪。通过运用神话中的象征意象,诗人将自己的成就与威严和吉祥相联系,展示了他的崇高志向和自我价值的认同。
仕宦初不因人,富贵方来逼身。要是出群拔萃,乃成威凤祥麟。
黄庭坚 (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