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陆三与邹十八侍御》是唐代武元衡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城分流水郭连山,
拂露开怀一解颜。
令尹关中仙史会,
河阳县里玉人闲。
共怜秋隼惊飞至,
久想云鸿待侣还。
莫恨殷勤留此地,
东崖桂树昔同攀。
诗意:
这首诗词是武元衡写给陆三和邹十八侍御的回赠之作。诗中描绘了城市中的流水分隔郭墙,山峦连绵,清晨的露水拂过面颊,令人心情舒畅。令尹(一种官职)与关中的仙史(指具有仙人风范的历史学者)会面,而河阳县的美人们则闲适自在。诗中还表达了诗人对秋天猎隼惊飞而至的羡慕之情,长久以来他一直期待着云鸿(指友人)的归来。最后,诗人劝告陆三和邹十八侍御不要怨恨他们殷勤款待的滞留,因为在东崖的桂树下,曾经一同攀爬过。
赏析:
这首诗词以自然景物和人物描写为主线,展示了作者对友情和自然之美的感慨。诗中运用了典型的山水意境,通过城市的河流、山脉和晨露等元素,营造出宁静而美好的氛围。作者以此为背景,表达了对友人陆三和邹十八侍御的思念和祝福之情。诗中的秋隼和云鸿则成为了友情的象征,诗人对友人的归来充满期待。最后两句表达了诗人对友人离开的歉意,但也寄托了对友人再次相聚的期望和美好回忆的回忆。整首诗词情感真挚,意境优美,展现了友情和自然之美的和谐共存,给人以宁静愉悦的感受。
城分流水郭连山,拂露开怀一解颜。令尹关中仙史会,河阳县里玉人闲。共怜秋隼惊飞至,久想云鸿待侣还。莫恨殷勤留此地,东崖桂树昔同攀。
武元衡(758―815),唐代诗人、政治家,字伯苍。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武则天曾侄孙。建中四年,登进士第,累辟使府,至监察御史,后改华原县令。德宗知其才,召授比部员外郎。岁内,三迁至右司郎中,寻擢御史中丞。顺宗立,罢为右庶子。宪宗即位,复前官,进户部侍郎。元和二年,拜门下侍郎平章事,寻出为剑南节度使。元和八年,征还秉政,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赠司徒,谥忠愍。《临淮集》十卷,今编诗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