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行简前日帖赞》是宋代岳珂创作的一首诗词。诗中表达了对刘行简的赞美,表现出他在情感表达和笔力方面的卓越才华。尽管诗篇描写的是歙水(音shè shuǐ)的景色,但通过远望,能够辨认出实际上是苕溪(音tiáo xī)。
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暂无法提供,但我们可以对诗词的意义和赏析进行分析。
这首诗词以赞美刘行简为主题,通过描述他的才华和情感表达的恰当运用来传达这个主题。作者称赞刘行简在情叶事(即情感表达)方面的恰当处理,以及他的笔力称之为上乘。这表明刘行简在情感的描绘和表达方面具有出色的才华,同时也展示了他在笔墨运用上的高超水平。
另一方面,诗词中提到了歙水和苕溪,这两个地名都是现实中的地理景点。诗人通过远望的方式,将歙水的景色辨认为苕溪。这种视觉上的错觉和对景色的辨认展示了诗人敏锐的观察力和独特的感知能力。这也可以理解为作者对刘行简才华的赞美,他能够看到和欣赏刘行简作品中独特的艺术价值,超越了表面的形式。
总体而言,这首诗词既是对刘行简才华的赞美,也是对艺术创作和观察力的颂扬。它表达了作者对刘行简情感表达和笔力的高度认可,并通过景物的错觉来呼应诗人的独特观察和感知能力。这首诗词展示了岳珂对刘行简作品的欣赏,并在其中融入了自己对艺术和诗歌创作的理解和追求。
情叶事之宜,笔力亦称之。虽得于歙水之湄,然望而识其为苕溪也。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