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王造见应命二帖赞》是宋代岳珂创作的一首诗词。诗词表达了作者对吴王造诗帖的赞美和思考。
中文译文:
吴王制作的诗帖,内容如此,但事实却如此不同。它既使我眼睛愉悦,又使我感到冷酷。我记录下这件事,与郗超相比。这样的名字无法磨灭,而诗帖又为何被破坏。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以吴王制作的诗帖为题材,通过对其内容与实际情况的对比,反映了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作者首先赞美吴王制作的诗帖,形容其内容令人愉悦,给人以美好的视觉享受。然而,接下来的一句“亦冷我齿”则暗示了其中的冷酷和残酷之处,使人感到一种冷峻的氛围。这种对比的手法使诗词更具有戏剧性和张力。
接着,诗人提到自己记录下这个事实,并与郗超进行比较。郗超是南朝宋时期著名的书法家,与吴王相比,诗人认为自己的记录并不能与郗超相媲美。这一句也可以理解为作者对自己的自嘲和自省,表达了他对自身能力的怀疑和不满。
最后两句“名焉不刊,帖亦奚毁”,表达了作者对诗帖的珍视和无法磨灭的名誉。尽管诗帖可能已经被破坏,但它的名字和价值依然存在。这也可以被理解为对文化遗产和艺术价值的思考和探讨。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通过对吴王造见应命二帖的描绘和对比,表达了作者对现实与理想之间矛盾的思考,以及对自身能力和文化价值的反思。通过诗人对诗帖的赞美和思考,读者也可以思考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以及对文化遗产的珍视和对艺术的反思。
所书如此,而事如彼。既悦我目,亦冷我齿。我录此事,与郗超比。名焉不刊,帖亦奚毁。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