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季茂通判惠诗走笔奉和十篇译文及注释

赵季茂通判惠诗走笔奉和十篇朗读

《赵季茂通判惠诗走笔奉和十篇》是宋代作家岳珂创作的一首诗词。下面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草堂无不宜,犹记乐天诗。
这首诗词的开头表达了作者赵季茂的草堂环境十分宜人,一切都和记忆中乐天诗人的作品一样美好。这里的"草堂"可以理解为作者的住所,也可以象征着安宁的心境。

尚有惊猿怨,莫教司马知。
然而,还存在着令人吃惊的猿猴的怨鸣声,但是请不要让朝廷高官司马知道。这两句描绘了作者在宁静的环境中仍然保持谨慎的态度,可能是因为他生活在政治动荡的时期,需要小心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上宫仙阙近,左蠡客帆吹。
上宫仙阙指的是离作者近的宫殿和神圣的殿阁,而左蠡客则指的是离作者左边的游客。这两句描述了作者身处宫殿附近,左边经过的游客正在乘船离去。这里的描写可能是在强调作者的地位和环境的优越性,与众不同。

欲涉穷陉步,兹狂何悔为。
诗词的结尾表达了作者的情绪和决心。作者表示自己想要涉足艰难的陉道,去追求冒险和奇遇,然后问自己,现在这种狂热的决心会不会后悔。这里的"穷陉步"可以理解为艰难险阻的道路,也可以象征着作者在人生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这首诗词通过描绘作者的生活环境、内心感受和对未来的期望,展现了岳珂对自己处境的思考和反思。通过对自然景色、社会环境和内心情感的描绘,这首诗词传递出一种深沉的哲理和对人生的思考。作者表达了对安宁生活的向往,同时也表达了对挑战和冒险的渴望。整首诗词在细腻而含蓄的语言中,流露出作者内心的追求和不甘平凡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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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珂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