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选兄归天台》是宋代诗人曹勋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一顶宽大的斗笠遮天,显得格外奇特。
选中的文官来访我,向我索要新的诗作。
他将返回他的故乡赤城,我应该怀念他的离去。
当十里的松树在风中摇曳,月光从天而降。
诗意:
这首诗描述了一个场景,诗人曹勋送别一位名叫选兄的文官。诗中描绘了选兄佩戴一顶巨大的斗笠,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选兄拜访诗人,并期望能够得到他的新作。然后,选兄将返回他的家乡赤城,诗人将怀念他的离去。最后两句通过描绘十里松风和月光的美丽景象,增添了诗词的浪漫氛围。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勾勒了一个场景,同时展示了诗人对友人的思念之情。诗人通过描述选兄佩戴的斗笠,将他描绘得异常引人注目。这种夸张的描写方式使选兄成为整个场景的焦点,也展示了选兄作为文官的特殊身份。诗人将选兄的访问与自己的创作联系在一起,显示了他对于创作的重视和自信。随后,诗人表达了对选兄的离去的思念之情,显示出他们之间的友谊和深厚的情感。最后两句通过描绘自然景观,营造了一种宁静而美丽的氛围,为整首诗词增添了诗意和情感的层次。
这首诗词通过简洁而意味深远的语言,描绘了友情和离别的情感。诗人通过对具体场景的刻画和情感的表达,让读者产生共鸣。整首诗词给人以深情厚意和美好的意境,展示了曹勋独特的艺术表达能力。
一笠弥天亦大奇,选公访我索新诗。赤城归去应相忆,十里松风月上时。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山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诗比较平庸,但有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