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直偶作三首》是宋代曹勋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通过寓言的方式,表达了深刻的哲理和情感。
译文:
禁止直接作品三首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以直接表达的方式,暗指了一种情感和哲理。它寓意深远,意味清晰。诗人曹勋通过描绘禁止漏泄的声音,将禁止直接表达的情感与禁止的春声相比较。春天是一个充满生机和希望的季节,但禁止的声音却使得这种希望无法实现。这种禁止的限制使得诗人感到困惑和迷茫。
诗中提到了梅梢影转三更月,这种景象进一步强调了禁止直接表达情感的困境。梅花象征着坚韧和寂寞,而月亮则代表着明亮和希望。然而,即使在这种美丽的景象中,诗人仍然感到自己身处于一个幻想的世界,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
这首诗词在形式上简洁明快,用词精练,意境深远。通过禁止直接表达的情感,诗人表达了对现实束缚的无奈和对理想追求的渴望。整首诗词蕴含了深沉的哲理,让人思考生活中的禁止和限制对个人发展和自由表达的影响。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以寓言的方式表达了诗人对禁止直接表达情感的困惑和迷茫,同时也反映了对自由和理想的追求。它引发了读者对禁止和限制的思考,并唤起了对个人自由表达权利的珍视。
寓直承明意味清,风传禁漏作春声。梅梢影转三更月,身在蓬壶梦不成。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山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诗比较平庸,但有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