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嵇仲春日二首》是宋代诗人李弥逊的作品。该诗表达了对春日逝去的感慨和对离别的忧伤之情。
译文:
欲挽余芳近酒卮,
丁宁红紫莫相违。
纵无风雨飘零去,
已是愁蜂燕子归。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以春日的离去为主题,通过描绘花香凋谢的景象,表达了诗人对时光流逝和离别的感慨之情。
诗的开头,诗人表达了自己想要留住余香的愿望,他希望将花香保存近身,让它们陪伴自己饮酒。诗中的“酒卮”是酒器,诗人以此喻指自己的心境,希望通过与花香相伴,使自己的心境得到慰藉。
接着,诗人提到“丁宁红紫莫相违”,这里的“丁宁”指的是春日,而“红紫”则是指鲜艳的花朵。诗人以色彩鲜艳的花朵来形容春天的美景,暗示着春日的离去将不再有这样的美丽。
接下来的两句“纵无风雨飘零去,已是愁蜂燕子归”,诗人表达了对春天的离去和离别的忧伤之情。诗人认为即使没有风雨,春天也会离去,而此时已经是愁绪蜂拥而至、燕子归巢的时节。这里的“愁蜂燕子归”形象地描绘了离别时的忧伤和凄凉景象。
整首诗通过描绘春天的离去和离别的哀愁,表达了诗人对时光流逝和离别的深深忧伤。诗中运用了花香、色彩和昆虫等意象,以及对酒和春天的象征,使诗情更加丰富。这首诗既展示了李弥逊细腻的情感表达能力,也反映了宋代文人对时光流转和人事变迁的深切体验和思考。
欲挽馀芳近酒卮,丁宁红紫莫相违。纵无风雨飘零去,已是愁蜂燕子归。
李弥逊(1085~1153)字似之,号筠西翁、筠溪居士、普现居士等,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大观三年(1109)进士。高宗朝,试中书舍人,再试户部侍郎,以反对议和忤秦桧,乞归田。晚年隐连江(今属福建)西山。所作词多抒写乱世时的感慨,风格豪放,有《筠溪乐府》,存词80余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