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澄之器博饭浮玉》是宋代吴则礼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曾经在清都步武联,庄严高雅,鹤骨人称癯仙。你弹奏七弦琴,可使我忘却年老的烦恼,而我只获得了一个小土丘,尽管我已年过半百。
如今我已白发苍苍,只能以捧饭为生,夜晚在青灯下写曲、伏于书桌入眠。我虽然身患疾病,但我内心明白,这种苦难是有胜利的缘由的。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写出了作者吴则礼在年老衰弱之际的心境和人生感慨。
首先,诗中描述了过去的辉煌时刻,清都指的是金陵(南京),步武联则指的是文人雅士们聚集在一起,共同追求文化艺术的境地。作者以自己生命中的一个阶段作为开篇,描绘了当时的繁荣和高雅氛围。
接着,诗中通过对比,突出了作者自身的衰老和失落。君横七弦可忘老,表达了作者渴望通过音乐来摆脱衰老的愿望,而他自己则只得到了一个小土丘,象征着一种平凡和终结。这种对比体现了人生的不同境遇和命运的无常。
然而,尽管面临艰辛和疾病,作者仍然坚持着自己的创作和追求。白首终成裹饭去,青灯更作曲肱眠,表达了作者在困境中的坚守和奋斗。他用青灯夜读的方式,写曲谱的方式,表现了他对文化艺术的执着和热爱。他的坚持和努力,使他在疾病中也能找到一丝胜利的希望和意义。
整首诗词以简洁凝练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人生意义和艺术追求的思考。通过对比、象征和意象的运用,揭示了生命的无常和坚守的力量。这首诗词展示了作者内心深处的情感和人生观,饱含着对生命的热爱和对艺术的追求。
畴昔清都步武联,轩轩鹤骨称癯仙。君横七弦可忘老,吾得一丘端尽年。白首终成裹饭去,青灯更作曲肱眠。步虚声里云旗下,病眼心知有胜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