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江法曹山间小酌译文及注释

次韵江法曹山间小酌朗读

《次韵江法曹山间小酌》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高情不奈簿书图,
行揖青山肯见随。
绿野逢花将尽日,
清樽迨我正闲时。
檐间双燕欲生子,
叶底新梅初满枝,
笑杀华阳穷县令,
床头酒尽只嚬眉。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苏辙高尚的情操与对自然山水的喜爱,以及他对官场琐事的厌倦和对自由自在生活的向往。诗中描绘了一幅宁静自然的山间景象,同时也抒发了对世俗烦扰的嫌弃之情。

赏析:
首先,诗的前两句表达了作者内心的高情境界,他的情感和志趣不受繁琐的官方文书所限制,他希望能自由地在青山绿野间自由行走。这里的"高情"指的是纯粹高尚的情感,不受俗世所累。

接下来,诗中描绘了作者在山野间漫步的场景,他在绿野中遇到了盛开的花朵,但这美好的一天即将结束。然而,正当作者闲暇无事时,他拿起清樽,享受着片刻的安逸和宁静。

第三联中,作者提到了自己居住的房檐上的一对燕子,它们即将孵化出新生命。同时,在叶底的新梅上,也初现花苞,预示着春天的到来。这些描绘给诗中增添了一丝生机和希望。

最后两句是作者对官场生活的讽刺。他以华阳县的贫穷县令为代表,嘲笑那些追求权势和功名的人,认为他们的一生只能在官场的纷扰中度过。而作者自己则选择了安静的生活,与酒为伴,只因床头的酒已经喝光,他只能皱起眉头。

整首诗以自然山水和宁静生活为主题,表达了作者对纯粹情感和自由自在生活的向往,同时对功名利禄的追求抱有嘲讽的态度。这种对自然和自由的青睐与对功名的嫌弃,体现了苏辙独立自主的思想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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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