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姜司马译文及注释

送姜司马朗读

《送姜司马》是苏辙的一首宋代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七岁立谈明主前,
江湖晚节弄渔船。
斗鸡谁识城东老,
丧马方知塞上贤。
生计未成归去咏,
草书时发醉中颠。
当年不解看齐物,
气踊如山谁见怜。

诗意:
这首诗以送别姜司马为题,表达了诗人苏辙对姜司马的赞颂和感慨之情。姜司马是一个卓越的人物,他年纪轻轻就展现出聪明才智,但他晚年过起了渔船的生活,混迹江湖,鲜有人知他的真实才华。斗鸡比赛的人们并不认识他,而只有在他的马死后,人们才认识到他这个在塞上有着智慧和贤德的人。

苏辙描绘了姜司马的孤独和不被理解的命运。姜司马本来有追求,但生活的压力使他不得不放弃,并沉溺于酒色之中。他年轻时并没有得到他渴望的尊重和认可,他的才华和高尚品德就像被山岳般的气势所掩盖,无人怜爱。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描绘了姜司马的命运和社会的冷漠。苏辙通过对姜司马的描述,表达了自己对人生的思考和对社会不公的愤懑。诗中揭示了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许多有才华的人并不能得到应有的赏识和认可,他们的价值被掩埋在社会的角落中。

诗中运用了对比手法,通过描绘姜司马在年少时的明亮前途和晚年的颓废生活,展示了命运的无情和社会对才华的忽视。苏辙以朴实的文字表达了对姜司马的敬重和同情,同时也反映了对社会现象的批判。

整体而言,这首诗词通过简练的文字和深刻的思考,展现了苏辙对社会冷漠和对才华被埋没的不满之情。它以一个具体的形象,姜司马的命运,勾勒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引发读者对社会公平和价值认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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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