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午集中 部首:目部
武英殿刻本: 第1911頁,第1字
同文書局本: 第798頁,第25字
標點整理本: 第756頁,第1字
古文: 𡇡 、 𥃦 、 𥆤
音《唐韻》、《集韻》、《韻會》𡘋莫六切,音牧。
《說文》:人眼,象形,重童子也。
《春秋・元命苞》:肝之使也。
《韓詩外傳》:心之符也。
《禮・郊特牲》:氣之淸明者也。
《易・說卦》:離爲目。〔註〕南方之卦主視,故爲目。
《書・舜典》:明四目。〔註〕廣四方之視,以決天下壅蔽。
例又,《博雅》:視也。凡注視曰目之。
《史記・陳丞相世家》:陳平去楚,渡河,船人疑其有金,目之。
例又,動目以諭也。
《前漢・高帝紀》:范增數目羽擊沛公。
例又,含怒側視也。
《周語》: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例又,《小爾雅》:要也。
《周禮・春官》:簭人掌三易,以辨九簭之名,四曰巫目。〔疏〕是要目之事。
例又,見也。
《公羊傳・桓二年》:內大惡諱,此其目言之何,遠也。〔註〕目,見也,斥見其惡也。
例又,稱也。
《榖梁傳・隱元年》:段,鄭伯弟也。以其目君,知其爲弟也㊟。〔註〕謂稱鄭伯。
例又,條目。
《論語》:請問其目。〔註〕條件也。
《前漢・劉向傳》:校中祕書,各有條目。
例又,節目。
《禮・學記》:善問者如攻堅木,先其易者,後其節目。方氏曰:節則木理之剛,目則木理之精。
例又,題目。
《後漢・許劭傳》:曹操微時,常求劭爲己目。〔註〕命品藻爲題目。
《晉書・山濤傳》:甄拔人物,各有題目,時稱山公啓事。
例又,凡目。
《周禮・天官・小宰》:師掌官成以治凡,司掌官法以治目。
《公羊傳・僖五年》:一事而再見者,前目而後凡也。
《春秋繁露》:目者,偏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事也。
例又,科目。
《舊唐書・懿宗紀》:以宋震、胡德融,考科目舉人。
《宋史・選舉志》:宋之科目有進土、有諸科、有武舉,常選外又有制科、有童子舉,而進士得人爲盛。
例又,黃目,周彝名。
《禮・明堂位》:鬱尊用黃目。
例又,暉目,鴆鳥也。
《淮南子・繆稱訓》:暉目知晏。〔註〕晏,無雲也。天將晏靜,暉目先鳴。
例又,比目,魚名。不比不行。亦謂之鰈。見《爾雅・釋地》:。
例又,橫目,傅草別名;鬼目,苻草別名。俱見《爾雅・釋草》:。
例又,海外有一目國,一目中其面而居。見《山海經》:。
例又,天目,山名。
《元和地志》:上有兩峰,峰頂各一池,若天左、右目。
例又,縣名。
《前漢・地理志》:河目縣,屬幷州。
例又,州名。
《唐書・地理志》:目州隷隴右道。
例又,姓。
《潛夫論》:目夷氏,子姓,宋微子後。
例又,目宿,草名。通作𥄕。
《前漢・西城傳》馬耆目宿,《史記・大宛傳》作苜蓿。
音又,叶莫筆切,音密。夏侯湛〈抵疑〉:心有窮志,貌有飢色。吝江河之流,不以躍舟船之檝;惜東壁之光,不以寓貧婦之目。
注解
〔目〕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午集中,康熙部首是目部。
〔目〕字拼音是mù,独体字,五行属水。
〔目〕字造字法是象形。甲骨文和小篆字形。象眼睛形,外边轮廓象眼眶,里面象瞳孔。小篆处理为线条。先秦时期多用“目”,两汉以后,用眼逐渐多起来。“目”具有书面语色彩。本义是眼睛。
〔目〕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mù] ⑴ 眼睛⑵ 看,视⑶ 想要达到的地点、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⑷ 大项中再分的小项⑸ 名称⑹ 标题⑺ 生物学分类系统上所用的等级之一,在“纲”以下,“科”以上⑻ 孔眼⑼ 指为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