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卯集中 部首:手部
武英殿刻本: 第1027頁,第6字
同文書局本: 第429頁,第20字
標點整理本: 第376頁,第10字
古文: 𢫾
音《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𡘋音旨。
《說文》:手指也。
《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
《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又,〈定十四年〉: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例又,《廣韻》:斥也。
《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例又,示也。
《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
《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例又,《增韻》:指麾也。
《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註〕指事使人也。
《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例又,直指,官名。
《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例又,與旨恉通。意向也。
《書・盤庚》:王播吿之修,不匿厥指。
《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例又,歸趣也。
《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
《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例又,美也。
《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
例《集韻》:或从月,作脂。
注解
〔指〕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卯集中,康熙部首是手部。
〔指〕字拼音是zhǐ,左右结构,可拆字为扌、旨,五行属金。
〔指〕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zhǐ] ⑴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⑵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⑶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⑷ 点明,告知⑸ 直立,竖起⑹ 意向针对⑺ 古同“旨”,意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