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卯集下 部首:斗部
武英殿刻本: 第1141頁,第14字
同文書局本: 第478頁,第14字
標點整理本: 第426頁,第24字
音《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胡谷切,音觳。
《說文》:十斗也。
《儀禮・聘禮》:十斗曰斛。
《前漢・律歷志》: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又〕量者躍於龠,合於合,登於升,聚於斗,角於斛,職在太倉,大司農掌之。
例又,姓。
《姓氏急就篇》:北齊有斛子愼。
注解
〔斛〕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卯集下,康熙部首是斗部。
〔斛〕字拼音是hú,左右结构,可拆字为角、斗,五行属火。
〔斛〕字造字法是形声。从斗,角声。本义是古量器名,也是容量单位,十斗为一斛。
〔斛〕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hú] ⑴ 中国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一斛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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