啖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 第453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 第196頁,第3字
標點整理本: 第123頁,第19字
音《唐韻》:徒敢切;《集韻》、《韻會》:杜覽切;《正韻》:徒覽切,𡘋音淡。
《說文》:噍啖也。
《前漢・王吉傳》:吉婦取棗以啖吉。
例又,《荀子・王霸篇》:不好循政,其所以有啖啖常欲人之有,是傷國。〔註〕啖啖,幷吞貌。
《玉篇》同「噉」,《廣韻》同「啗」,《集韻》同餤、嚪。
音又,《廣韻》、《集韻》、《正韻》:徒濫切;《韻會》:徒紺切,𡘋音憺。
《廣韻》:狂也。
音又,《集韻》:噍也。
例又,與淡通。
《史記・叔孫通傳》:呂后與陛下攻苦食啖。〔註〕徐廣曰:啖,一作淡。如淳曰:食無菜茄爲啖。
例又,姓。
《晉書・載記》:啖靑,氐羌名將。又,唐啖助,宋啖鱗。
注解
〔啖〕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丑集上,康熙部首是口部。
〔啖〕字拼音是dàn,左右结构,可拆字为口、炎,五行属火。
〔啖〕字造字法是形声。从口,炎声。本义是吃,咬着吃硬的或囫囵吞整的食物。
〔啖〕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dàn] ⑴ 吃或给人吃⑵ 拿利益引诱人⑶ 古同“淡”,清淡。⑷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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