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大徐本)
卷别卷四下反切側莖切頁碼第126頁,第3字續丁孫
爭
引也。从𠬪、𠂆。
鉉注臣鉉等曰:𠂆,音曳。𠬪,二手也。而曳之,爭之道也。
附注《說文新證》:「從甲骨文字形來看,字从『U』形,而上下兩『又』(手)爭,之其中一手且伸入『U』形中,示二又相爭取之意。」
《说文解字系传》(小徐本)
卷别卷八反切側泓反頁碼第325頁,第5行,第2字述
引也。從𠬪、𠂆。
鍇注臣鍇曰:「𠂆所爭也,指事。」
《说文解字注》(段注本)
卷别卷四下反切側莖切古音第十二部頁碼第640頁,第2字許惟賢第286頁,第5字
引也。
段注凡言爭者,皆謂引之使歸於己。
从𠬪𠂆。
段注從𠬪猶從手。𠂆余制切。抴也。抴,引也。側莖切。十二部。
白话解释
争,对拉。字形采用“、厂”会义。
字形解说
甲骨文字形從二手(又)、中有形。上下二手表示彼此相對,形則是表示二手互相牽引拉扯的意思,是個虛構的符號。戰國楚系文字雖然二手相對之形較不明確,但彼此牽引的樣子仍然可見。秦系文字作「」,則將上部的一手改作「日」,牽引拉扯的符號則貫穿於另一手中,字形楷定可作「?」,兩手相爭的樣子隱而不顯,為隸書「」形之所本。篆文字形改為上爪下又的「?」,牽引的符號則變為丿,而為隸書「」形之所本。楷書字形則又將丿改為豎筆帶勾的「亅」。在六書中屬於合體指事。大陸通行規範字作「争」。
爭字的相关索引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248頁,第9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332頁,第3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260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165頁,第1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157頁,第4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558頁,第2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961頁,第2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2270頁,第2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809頁,第2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99頁,第6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161頁,第4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1246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4359頁【補遺】第16654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3405頁,第2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330頁【崇文】第1317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483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329頁,第1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四冊,第351頁,第2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415頁,第3字 |